
關(guan) 於(yu) 征求《關(guan) 於(yu)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函
各有關(guan) 單位:
為(wei) 深入實施《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切實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力度,我部組織製訂了《關(guan) 於(yu)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。現印送給你們(men) 研提意見,請於(yu) 2017年5月25日前將意見函告我部,逾期未反饋請允許視為(wei) 無意見。
聯係人:環境保護部大氣環境管理司王鳳
電話:(010)66556285
傳(chuan) 真:(010)66556282
環境保護部辦公廳
2017年5月18日
關(guan) 於(yu)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
(征求意見稿)
為(wei) 深入實施《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切實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力度,在京津冀大氣汙染傳(chuan) 輸通道城市的行政區域範圍內(nei) **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現將有關(guan) 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執行地區
京津冀大氣汙染傳(chuan) 輸通道城市,包括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莊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滄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鄲市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(dong) 省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、開封、安陽、鶴壁、新鄉(xiang) 、焦作、濮陽市,以下簡稱“2+26”城市。
二、執行行業(ye) 與(yu) 時間
(一)新建項目。
1.對於(yu) 排放標準中已有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行業(ye) (包括鍋爐),自2017年6月1日起,新受理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
2.對於(yu) 目前沒有行業(ye) 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行業(ye) 汙染物排放標準中未規定特別排放限值的,待相應的行業(ye) 排放標準製修訂後或標準修改單發布後執行,執行時間與(yu) 行業(ye) 排放標準實施時間或標準修改單發布時間同步。
(二)現有企業(ye) 。
1.對於(yu) 火電、鋼鐵、石化、化工、有色、水泥以及鍋爐等排放標準中已有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行業(ye) (具體(ti) 見附表),自2017年10月1日起,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;
煉焦化學工業(ye) 自2018年6月1日起,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;
對於(yu) 鋼鐵燒結、球團工業(ye) ,以標準修改單方式提高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,自2018年6月1日起,執行標準修改單規定的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
2.對於(yu) 目前沒有行業(ye) 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行業(ye) 汙染物排放標準中未規定特別排放限值的,待相應的行業(ye) 排放標準製修訂後或標準修改單發布後執行,執行時間與(yu) 行業(ye) 排放標準中規定的現有企業(ye) 實施時間同步,以標準修改單方式提出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,執行時間按相應公告規定的時間執行;
對於(yu) 平板玻璃、陶瓷、磚瓦工業(ye) ,以標準修改單方式提出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,自2018年6月1日起執行。
北極星環保網 2017/5/23